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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律师坚持无罪辩护 超万亿民间借贷待转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吴英上诉案。在此之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案历时四年始终牵动公众视线,究其原因,除了事涉死刑存废,更为具体的争议处无疑在于民间借贷罪与非罪界限模糊。以至今日,虽然吴英本人放弃一审无罪立场,改认刑罚较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代理律师依然坚持无罪辩护。

  由于案件尚未定案,我们不便“就事论事”。唯望我们的法制建设能受教于一例例吴英案所勾勒出的、具体灵动的生活事实与抽象保守的法条之间持续的交锋而不断进步。

  超越个案层面,标签化了的吴英案其实“被代表”着民间借贷命运的走向。作为背景,目前游离在正规体系之外的民间借贷虽然因其口径不一且踪迹隐秘,就其规模很难作出精确的估量,不过综合曾经开展的专题调研形成的结论,保守推算金额即达万亿元以上。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经济学家麦金农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是割裂的”。具体到中国来说就是,金融体系与经济单位被人为安排为国有/非国有二元分立:对于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而言,金融供给的规模与价格都是“超经济”的;对于非正规金融体系与非国有企业而言,金融供给的规模与价格虽然是自发的、必然的,但由于这类供给既难以被监管,而且在正规金融体系内又难以被替代,因此,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总是处于被抑制状态。

  我们看到,民间借贷暗流涌动自有其生存的合适土壤,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大量非国有中小企业迫切需要改进技术、扩大投资,而这种资金投入往往需要批量地、跳跃式地进行,因此,在正规金融以及自身积累均无法满足其要求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应运而生。

  监管者因此被迫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即使不再考虑垄断资金以优先支持国有企业,但由于相对单一的正规金融的确无法消化中小企业贷款高昂的信息成本,因此,为了避免民间借贷依靠高利率快速膨胀,直至违约收益高到足以诱使借款人不惜断裂人缘地缘关系,监管机构只能刻意维持打压态势;另一方面,监管机构的打压行为在民间融资需求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反过来又使民间借贷利率进一步高企,继而致使违约风险与监管成本双双上升。

  两难选择折中的结果就是民间借贷罪与非罪界限模糊。长远来看,消除这种状况必须首先消除金融二元分立的局面,这就要求金融体系在产权结构、区域分布、服务对象、产品设计等方面实现多元化与差异化,只有这样,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金融安排才能真正配套于日趋多元化与差异化的中国经济。